通过刑事与刑事程序修正案 “跟踪骚扰”列为刑事罪

国会三读通过2023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2022年刑事程序法典,“跟踪骚扰”(Stalking)将会被列入刑事罪,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3年。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该修正案的二读与三读,表决形式是以声浪表决获得通过。

跟踪骚扰包括发生在网上

跟踪骚扰
Image Credit: The Rocket

蓝卡巴星指出,根据修正案新增的第507A条文阐明,跟踪骚扰者最高刑法为3年监禁或罚款,或是两者兼施。

要在将跟踪列入罪状是因为跟踪会引起恐惧与害怕,让受害者受伤甚至死亡。长期受到骚扰和跟踪,会严重影响到受害者的心理健康。

蓝卡巴星也表示我国将会借鉴英国与新加坡等已经落实相关法律的国家,以确保实行相关的法律模式

在此条文下,跟踪骚扰的定义包括:

1. 以任何方式或方法,跟踪某人进行骚扰

2. 以任何方式或方法,与某人交流或试图与其交流进行骚扰

3. 在某人的居住地或营业场所游荡

4. 以任何方式向某人提供或发送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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